2022年山西大學MBA復試通知MBA調劑

點擊數(shù): / 作者:調劑貓 / 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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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我校 2022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 2022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 號)及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于做好我省 2022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晉招考研〔2022〕5 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原則

以“為黨育人、為國選才”為使命,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統(tǒng)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組織工作,規(guī)范開展調劑工作,切實提升人才選拔質量,全力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wěn)有序。

二、組織機構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籌指導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作為招生考試錄取工作的業(yè)務歸口部門,統(tǒng)籌安排協(xié)調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并代表學校統(tǒng)一對外發(fā)布相關信息。

(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單位(含研究所、中心,以下簡稱“院所”)各專業(yè)的復試工作細則,組織實施并監(jiān)督落實復試錄取相關工作。

(三)招生單位按學科(專業(yè))成立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具體復試工作。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 5 人,設組長 1 人,對本組復試工作負總責。每組設立秘書(面試助理)至少 1 人,負責復試記錄和協(xié)助安排相關事宜。有親屬或者利害關系人參加復試的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與所在單位的復試領導組和相關考生專業(yè)的復試小組。

三、考生復試資格要求

(一)符合教育部公布的 2022 年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我校部分專業(yè)自主劃定的復試分數(shù)要求的考生。

(二)符合學校復試要求的“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專項計劃考生。

(三)符合學校復試要求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

(四)符合學校各專業(yè)調劑要求且同意參加我校復試的調劑考生。

四、復試工作

(一)復試時間

我校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為 2022 年 3 月 24 日—30 日,調劑考生復試時間為調劑系統(tǒng)開通后一周內進行,具體復試時間、復試流程、復試準備等信息請登錄各院所網站查詢。

(二)復試方式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 2022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

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 號)及相關會議精神,我校 2022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均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紤]到軟件平臺的安全性、可靠性及穩(wěn)定性,我校網絡遠程復試軟件平臺擬采用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各招生單位在復試前將組織模擬演練,熟練操作,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wěn)定。中國移動“云視訊云考場”、中國教育科研計算機網“Zoom 視頻會議”、阿里巴巴“釘釘-云課堂”、騰訊公司“騰訊會議”等為我校復試工作備選平臺。各招生單位提前確定至少一個備選平臺,并保證該平臺在復試過程中可以實時錄音錄像。

(三)復試主要內容

1.專業(yè)基礎能力測試(100 分):網絡復試一般采用遠程口述作答方式,具體方式由各招生單位根據本學科(專業(yè))特點自主確定。主要測試內容為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科目。

2.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100 分):具體測試內容由各招生單位自行確定。

3.綜合素質復試(100 分):參考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等,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綜合考察考生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以及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心理健康情況、表達能力等。

4.管理類聯(lián)考專業(yè)考生思想政治理論考試(100 分):考試方式和內容由各招生單位自主確定。5.跨專業(yè)等加試(每門課程分別 100 分)由各學科自行確定遠程復試形式,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四)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復試前,需按照各復試院所統(tǒng)一安排和要求,通過復試平臺提交以下復試資格審查材料掃描件(合成一個 PDF

文件)

1.《山西大學 2022 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仔細閱讀并簽字確認);

2.《2022 年山西大學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3. 初試準考證(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

4.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同頁);

5.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有效期至少延長至 2022 年 7 月);往屆生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至少延長至 2022 年 7 月);

6. 前置學歷學習成績單(加蓋公章);

7. 外語水平等級證書(外語四六級或其他等級證書)、本科畢業(yè)論文摘要或進展報告、科研成果、獲獎情況等材料(此項為補充材料);

8. 復試院所要求上傳的其他材料(可以為視頻、音頻、圖片、文字等其他附件,須單獨上傳)。

(五)體檢

體檢依據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因疫情防控需要,學校不再組織統(tǒng)一體檢,錄取考生入學時須參加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不符合要求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五、復試結果匯總

(一)復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總成績按照百分制計算。復試總成績=(專業(yè)基礎能力測試)成績×40% +(外國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10% +(綜合素質復試)成績×50%。管理類聯(lián)考考生復試總成績=(專業(yè)基礎能力測試)成績×30% +(外國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10% +(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10% +(綜合素質復試)成績×50%。

(二)考生總成績計算辦法

考生總成績采取初試總成績與復試總成績進行加權的記分辦法。記分辦法為: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初試滿分×100×70%+復試總成績×30%。

(三) 以下情況屬于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1.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

2. 專業(yè)基礎能力測試低于 60 分。

3. 綜合素質復試成績低于 60 分。

4. 跨專業(yè)考生加試成績低于 60 分。

(四) 擬錄取名單提出各招生單位根據學科、專業(yè)招生計劃,按總成績排序結果及錄取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六、信息公開和違規(guī)處理

(一)各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須進一步強化法制意識和服務意識,著力維護招生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自覺加強對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領導,認真執(zhí)行本辦法的各項規(guī)定,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操作。要按照有關政策要求,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全過程、各環(huán)節(jié)的相關信息進行公開和公示,確保做到信息采集準確、公開程序規(guī)范、內容發(fā)布及時。

(二)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各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當參加復試未被錄取的考生提出質疑時,各學院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對違反研究生復試及錄取規(guī)定的單位、個人,學校將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嚴肅處理。

(三)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在研究生復試和錄取期間,學校將派出專門人員對復試進行巡視檢查。

(四)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單位要在本單位網站及時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復試考生名單、復試成績、各專業(yè)擬錄取考生名單等有關信息。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 個工作日。

(五)實行復議制度。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研究生院在規(guī)定時限內接受考生的各類投訴、申訴,對投訴、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復議結果要及時反饋投訴人或申訴人。本辦法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2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 2022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等上級主管部門文件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