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2018年MPA公共管理碩士調劑信息A線調劑

點擊數: / 作者:小鷹 / 2018-01-12
MPA公共管理碩士,MPA廣東班,MPA調劑
(一)校內調劑
 
1.調劑需同時滿足的條件:
 
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已達到學校復試分數線和國家A類分數線;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申請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報考專業(yè)的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2.程序:
 
(1)3月14日前,擬接收調劑的學院制定公布調劑復試錄取方案,根據一定比例控制接收參加調劑復試的考生范圍。
 
(2)考生在本學院內申請調劑復試的,3月15日前向學院遞交書面申請,經學院審查合格后參加復試。
 
考生跨學院申請參加調劑專業(yè)的復試,3月15日前通過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申請,經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查合格后推薦給接收調劑的學院參加復試。考生只能申請參加一個專業(yè)的調劑復試。一旦申請調劑將視為考生主動放棄所報考第一志愿專業(yè)復試資格。考生不再參加第一志愿專業(yè)的復試,必須參加申請調劑專業(yè)的筆試和面試。
 
(3)3月17日,公布跨學院調劑復試名單。
 
(4)3月19-23日,復試。
 
(5)3月28日,擬錄取名單公示。
 
(6)所有參加跨專業(yè)調劑復試的考生,在教育部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開放后,登錄該系統(tǒng)完成網上調劑相關手續(xù),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校外調劑
 
1.經濟管理研究中心和隆平分院接受校外調劑,考生須符合條件:985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報考985高校,初試成績符合我校自行劃定的復試分數線且符合國家復試分數線。
 
2.在教育部公布國家復試分數線后,對于初試成績符合國家要求而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單位調劑。有關調劑程序和手續(xù)將另行說明。
 
(三)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為該計劃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yè)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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