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2024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直博生)簡章院校動態(tài)

點擊數: / 作者:調劑貓 / 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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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我校招收 2024 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簡章。 

一、申請條件

我校通過推薦免試方式招收全國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招收的研究生包括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直博生”),統(tǒng)稱“推免生”。申請人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具有堅定的社會主義理想信念,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誠實守信,學風端正,身心健康,不存在任何有違學術道德、專業(yè)倫理等行為。

3.普通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學習成績優(yōu)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具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能力和培養(yǎng)潛質。

4.在目前就讀學校獲得教育部推免生資格,以教育部“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教育部推免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tm)備案信息為準。

5.符合所申請院系和專業(yè)規(guī)定的條件,具體參見各院系接收推免生工作辦法。

6.符合我校招生簡章、專業(yè)目錄和教育部規(guī)定的其它報考條件。

二、報名程序

1.有意申報我校2024年推薦免試研究生的考生,須根據各學院(研究院、直屬系)實際安排(詳見各招生單位官網公告)即日起至915日登陸我校推免生(含直博生)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預報名,報名網址:https://ssyjsbm.xmu.edu.cn/。報名成功后,方可獲得我校各院系遴選、復試資格,否則將被視為無效申請。參加夏令營活動且已通過復試考核的推免生不參加此次報名。

2.預報名系統(tǒng)所列專業(yè)、計劃僅供參考,最終確認錄取專業(yè)和招收推免生人數以教育部推免系統(tǒng)為準。

3.20239月下旬,教育部開通推免系統(tǒng),所有申請我校(含參加夏令營活動),且通過我校相關院系復試考核并取得所在學校推免資格的考生(含直博生)仍須在教育部推免系統(tǒng)中進行報名確認,并在院系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接收、確認我校復試及待錄取通知等網上錄取程序,否則申請視為無效。

三、提交申請材料

申請人應根據各學院(研究院、直屬系)要求提交以下書面申請材料:

1.《廈門大學2024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請表》(通過我校推免生網上報名系統(tǒng)生成并打?。?;

2.兩位副教授及以上專家的推薦信;

3.本科階段成績單原件1份(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或所在院系公章);

4.外語水平證明或外語資格考試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5.能夠體現自身學術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chuàng)性工作成果等其它材料。有學術科研成果(發(fā)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或承擔的課題等)和獲獎證書者,請?zhí)峁┰蛷陀〖?/span>

四、初審與復試

1.各學院(研究院、直屬系)根據學科特點和相應培養(yǎng)要求,擇優(yōu)選拔確定復試名單。收到復試通知的申請人根據我校相關院系的安排參加復試。

2.復試時間為920-927日,具體時間和安排以各學院(研究院、直屬系)通知為準。

五、體檢

考生獲得擬錄取資格后應進行體檢,具體要求見各院系通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zhí)行。

六、錄取

1.我校將根據招生計劃和申請人的考核成績,結合其思想政治表現、學術誠信表現、平時學習成績、業(yè)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2.復試成績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體檢不合格和被我校認定為學術不端者,不予錄取。

3.擬錄取推免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表》須于1010日前提交至報考學院(研究院、直屬系)。

4.我校將對完成網上錄取程序的擬錄取推免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核通過的推免生方能最終被我校正式錄取。

七、獎、助學金

我校研究生獎助體系由獎學金、助學金、“三助一輔”、國家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等多個項目組成,適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具體參見《學生獎學金、助學金、學費減免、助學貸款、勤工儉學的申請與管理規(guī)定》https://gk.xmu.edu.cn/xxgkml/xsglfwxx/xsjxj_zxj_xfjm_zxdk_qgjxdsqyglgd.htm。

八、監(jiān)督和違規(guī)處理

1.我校紀檢監(jiān)察機構負責監(jiān)督研究生招生工作,電話:0592-2186219

2.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推免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并將按規(guī)定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

九、其他

1.兼職博士生導師原則上不招收直博生,如確需招收的,應成立導師組,并由我校全職教師擔任聯合導師。

2.新生入學后,我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yè)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區(qū)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4.學費、住宿及費用等其它未盡事宜參見我校當年博士研究生或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5.本簡章若與上級部門出臺的2024年研究生招生政策不一致,我校將相應調整,并及時發(fā)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