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財經大學MBA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B線調劑

點擊數(shù): / 作者:調劑貓 / 2023-04-04

一、招生名額及復試名單

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擬施行差額復試,復試差額比例根據(jù)招生名額和生源情況確定,各專業(yè)擬招生名額、復試人數(shù)以及其他調劑要求,詳見下表:

專業(yè)

研究方向

學習形式與

上課方式

學制與學費

招生名額

第一志愿

復試人數(shù)

調劑復試

人數(shù)

其他要求

工商管理

專業(yè)碩士

MBA

非全日制

一帶一路高級工商管理

僅集中班:每學期

集中 2-3 

學費40,000//人,總計120,000/

80

5

235

必須提供定

向就業(yè)協(xié)議

書,按定向

就業(yè)錄取。

第一批次調劑志愿填報時間:460000471200我校遂選調劑考生時間:471200以后。遴選考生期間將關閉調劑志愿填報,我院將在此期選調劑考生并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tǒng)發(fā)送調劑復試通知,調劑考生遂選完成后通過MBA中心網站(mba.ynufe.edu.cn招生信息公布調劑復試名單。調劑復試人數(shù)為通知人數(shù),實際參加復試人數(shù)可能少于此人數(shù)。

二、復試形式、復試內容及成績計算

(一)復試形式

調劑考生復試采用線下現(xiàn)場復試方式,全程錄音、錄像。參加復試考生須嚴格按照我校疫情防控相關方案執(zhí)行。

(二)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綜合、英語能力、科研實踐綜合能力、思想政治筆試。復試分數(shù)滿分100分,復試時長一般不少于20分鐘/考生。

1.專業(yè)綜合面試:滿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實際管理經驗、表達與溝通能力等;

2.英語能力面試:滿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英語聽力和口語能力;

3.科研實踐綜合能力面試:滿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結合實際情境,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4.專業(yè)基礎筆試

1考試時間:202341414:30-15:30;

2)考試方式:線下筆試(閉卷);

3)考試科目分值:滿分100分,按比例計入專業(yè)綜合成績;

4)考試地點與考場:后續(xù)通過官方QQ復試群公布;

5)不指定參考書目。

5.思想政治理論考試

1考試時間:202341416:00-18:00;

2)考試方式:線下筆試(開卷);

3)考試科目分值:滿分100分,60分為及格;

4)考試地點與考場:后續(xù)通過官方QQ復試群公布;

5)考試大綱參見附件8。

6.思想政治審查

全面審查考生的政治表現(xiàn)、遵紀守法等內容??忌峤凰枷胝吻闆r調查表,具體要求詳見《云南財經大學招收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調查表》(附件5)。

(三)復試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為及格。

2.復試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英語成績×20%+專業(yè)綜合成績×50%+科研實踐綜合能力成績×20%+思想政治理論成績×10%。

(四)復試參考書

不指定參考書目。

(五)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初試總分轉化為百分制分數(shù))×60%+復試成績×40%所有各項成績計算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2位。

(六)復試成績公布

復試結束后,考生復試成績將在商學院MBA教育中心網站上公布。考生對成績有異議,可在成績公布的1個工作日內向商學院MBA教育中心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三、復試準備工作

1.考生須認真閱讀《云南財經大學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試線下復試考場規(guī)則》(附件1),知悉理解規(guī)則內容,并嚴格按規(guī)則執(zhí)行。

2.考生須提前知悉本復試錄取實施細則中有關復試錄取的各項要求和工作安排,提前規(guī)劃好個人行程,確保準時參加復試考試。

3.考生須知悉我校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并嚴格按要求執(zhí)行,考生可憑準考證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出入校園。

4.做好復試材料準備及提交工作:考生須按以下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并確保材料真實有效,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才能參加復試。若所提供材料存在弄虛作假,一旦發(fā)現(xiàn),取消復試資格,已錄取的將取消錄取資格??忌聪?/span>表要求準備復試提交材料。

序號

材料名稱

提交材料說明

備注

1

背景評估表

提交紙質版原件5

具體要求詳見附件2

2

復試承諾書

提交紙質版原件1

詳細見《云南財經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3

3

準考證

復試全程核驗,提交復印件1

如準考證丟失,可登陸研招網重新下載

4

有效身份證

復試全程核驗原件,提交復印件1

身份證正面和反面,模板見附件4

5

學歷證書

核驗原件,提交復印件1

報考時,系統(tǒng)提示學歷或學籍未通過的考生還須提供:

境內學歷考生須提交相應的學歷和學籍認證報告

境外學歷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報告

6

學位證書

核驗原件,提交復印件1

若無學位證書,可不提供

7

思想政治情況調查表

提交紙質版原件1

詳見《云南財經大學招收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調查表》(附件5

8

就讀承諾書

提交紙質版原件1

詳見《云南財經大學2023年研究生就讀承諾書》(附件6

9

非全日制MBA定向培養(yǎng)碩士研究生合同書

提供甲方已完成簽名、蓋章,丙方已完成簽字的原件3

非全日制考生必須提供,詳見(附件7,定向單位(甲方)原則上為研究生報名系統(tǒng)中填寫的定向單位。可于非全日制考生復試總成績公布后,按要求時間和地址郵寄,具體時間與地址另行通知。

四、繳費及復試材料提交

(一)復試報到、繳費及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繳費時間:202341309:3021:30

2.資格審查、繳費地點:云南財經大學南院逸夫樓410

注:考生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指定方式完成復試費用繳納和復試材料的提交,逾期不繳納費用、不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合格或補充材料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調劑考生復試時間及地點

1)面試時間:2023415-16

2)面試地點:云南財經大學南院逸夫樓四樓。

3.以上具體面試地點后續(xù)通過官方復試QQ群公布。

五、擬錄取及公示

(一)擬錄取名單確定

1.依據(jù)提前公布的招生專業(yè)方向招生名額:

優(yōu)先錄取志愿考生。從第一志愿(不含校內調劑考生)復試合格考生中,按總成績擇優(yōu)錄取。

若第一志愿考生全部錄取后仍有招生名額剩余,則按總成績擇優(yōu)擬錄取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

若出現(xiàn)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復試成績擇優(yōu)錄取,若復試成績仍相同,則依次依據(jù)初試總成績、管理類聯(lián)考綜合能力成績、外語成績確定排名。

2.按專業(yè)研究方向分別擬錄取。

3.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的專業(yè)只按定向就業(yè)方式錄取,并簽訂定向協(xié)議。

4.全日制考生必須在擬錄取前按調檔函要求函調人事檔案。

5.以下情況考生不予擬錄?。?/span>

1)政治素質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

2)復試成績不及格。

3)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不合格。

(二)擬錄取公示

1. 體檢不合格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體檢報告,非全日制考生未按要求提交定向協(xié)議書,全日制考生未按要求完成人事檔案調檔手續(xù)的擬錄取考生取消其擬錄取資格,不列入擬錄取公示名單。

2. 擬錄取考生名單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公示,公示時間為十個工作日。

3.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云南省教育廳審核、錄取并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

六、體檢

(一)體檢要求

我校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體檢項目

1. 五官科:視力/矯正視力。

2. 外科:身高、體重、淋巴、甲狀腺、脊柱。

3. 內科:血壓、發(fā)育及營養(yǎng)情況、神經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臟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

4. 心電圖。

5. 化驗檢查:肝功、腎功、血糖測定。

6. 胸部X透視(肺結核)。

(三)體檢報告提交

擬錄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yī)院進行體檢,并提交近2個月內(按提交截止時間計算)的體檢報告。

體檢報告提交截止時間:42422:00前。

體檢報告提交方式:提交一份體檢報告電子掃描件。發(fā)至郵箱wanglunmba@ynufe.edu.cn,文件以體檢報告+準考證號+姓名命名。

如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將按照體檢不合格取消擬錄取資格。

七、相關費用

根據(jù)物價局批準標準,相關費用收取標準:

復試費:100/人,所有費用繳納后概不退費,請考生謹慎繳費。

八、違規(guī)處理

(一)復試考生應提前認真閱讀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云南財經大學和報考學院(中心、所)發(fā)布的相關招考信息。

特別提醒: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二)對在考試過程中,違反誠信、規(guī)范應試相關規(guī)定者,無論何時,一經發(fā)現(xiàn),將取消考試成績或錄取資格,觸犯法律的,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三)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復試過程中禁止錄音、錄像和錄屏。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以任何形式錄制、復制或傳播與我校復試相關的內容。復試過程中,所有涉考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相關規(guī)定,對復試過程和內容保密。

九、監(jiān)督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招生考試工作進行監(jiān)督并受理考生投訴,各培養(yǎng)單位紀委書記(紀委委員)參與監(jiān)督工作??忌绨l(fā)現(xiàn)招生過程中存在違紀行為,可在430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投訴。

(二)投訴方式

電話:0871-65114879

郵箱:yncjdxjw_jsc@sina.com

十、咨詢渠道

聯(lián)系部門:商學院MBA教育中心招生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871-65114085

聯(lián)系郵箱:wanglunmba@ynufe.edu.cn